第三十六章 收服六耳猕猴-《诸天反派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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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莲圣使满脸懵逼的站在三人中间,冷汗唰的一下便流了下来。
一个孙悟空就已经不是他能对付的,而在包围他的三人中,孙悟空却只是最弱的一个。
无论法海还是沉香,杀他恐怕也就是三下两下的事。
那边还有个三界极速,一翅九万里的金翅大鹏,武力也不在他之下,就算想跑都跑不掉,这下可真是阴沟里翻船了。
孙悟空满脸戏谑的道:“黑莲圣使,上次你冒充观音菩萨来骗我,被我用这个法子拆穿,如今又栽在同一个坑里,你还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让你栽个明白,师弟第一次上门拜访时,带的礼物是琼浆玉液,可不是什么蟠桃。”
黑莲圣使没理会孙悟空,而是死死盯着李慕,问道:“我自问冒充猪八戒,可谓天衣无缝,究竟是哪里露了破绽,才被你看出问题?”
李慕似笑非笑的道:“当年你冒充我大师兄时,如来佛祖可以一眼看穿,你为什么会觉得,本座的修为境界不如佛祖呢?”
“哦?他还冒充过俺老孙?”孙悟空神情一动,望着黑莲圣使讶然道:“我知道了,你是六耳猕猴。”
黑莲圣使倒吸一口凉气,法海的法力境界竟已不在如来之下?这可不是个好消息。
既然已经被人看穿,那再藏头露尾就没有了意义。
他探手摘下头罩,露出了那跟孙悟空一模一样,只是脑袋左右两边各有三只耳朵的形貌。
而李慕却是手一翻,一口金钵便浮现在他掌中,这让六耳猕猴浑身一颤,情不自禁的想起三百年前,在大雷音寺的遭遇。
他知道自己今日已无法幸免,反而平静下来,道:“栽在大名鼎鼎的大威天龙明王菩萨手中,我倒也不算冤。”
“不过在来此之前,我已将消息传回灵山,魔兵须臾即至,若你们消灭魔兵,无天佛祖必会亲自出手,几位好自为之。”
李慕淡然道:“这就不劳你操心了,六耳猕猴,你生于上古,存活至今本该是三界大能。”
“可惜因犯下过错,一句‘法不传六耳’使你一生飘摇,命不由己。”
“我怜你身世坎坷,命运多舛,不忍取你性命,今将你镇压在金钵之中,为你化去一身魔障。”
“希望你重新出世之时,可以活出自我,成为一个对三界众生,对洪荒世界有用的神圣。”
六耳猕猴怔怔的望着李慕,他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这世间,终究还是有理解他的人呐!
自道祖说出那句“法不传六耳”之后,他便活得艰难无比,后来总算有佛门愿意收留他,结果如来却只是在利用他。
而利用完后,便如处理垃圾一样,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任由他被孙悟空打死。
后来遇到无天,让他得以复活,不过只是又换个利用他的人而已。
活出自我,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奢望,可如今李慕却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动,涌入六耳猕猴的胸腔。
李慕抛出金钵,飞到六耳猕猴头顶。
六耳猕猴当即回过神来,他没有反抗,而是原地盘膝坐下,任由金钵射出的金光将自己罩住。
就在他被收进金钵的前一刻,他双掌合什,口中诵道:“南无大威天龙明王菩萨。”
南无者,皈依、礼敬之意也,此刻六耳猕猴说出这两个字,其意不言而喻。
李慕眼中闪过一抹满意之色,六耳猕猴这个高级打手,是他的了。
将六耳猕猴收进去后,金钵落回李慕手中,随后又被他收入了内宇宙。
孙悟空和沉香也纷纷收回兵器,凑到李慕面前。
孙悟空道:“师弟,六耳猕猴说,魔兵很快就要到来,我们如何应对?”
李慕毫不在意的道:“不必着急,杀光这波魔兵再撤不迟,正好灵童也还需要一些时间。”
“对了大师兄,燃灯佛祖那颗舍利是不是在你那里?”
孙悟空奇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李慕道:“我已见过你义兄镇元大仙,燃灯佛祖在量劫发生前便算到这一切,作出了一系列准备。”
“在镇元大仙的指点下,我已经集齐十五颗舍利,加上你手中燃灯佛祖的舍利,便有了十六颗。”
“若十六颗舍利集中在我之手,便有了与无天一战的力量,不至于再毫无还手之力。”
“可惜那无骨舍利实在太过神秘,谁也没见过,恐怕不到最后关头,无骨舍利是不会现世的。”
听完李慕的话,孙悟空再无二话,当即取出燃灯舍利,将之交到李慕手中。
李慕也不客气,接过舍利便吞入腹中,十六颗舍利一经聚齐,立时便如激活了一般,凭空生出一股庞大的法力。
这股法力之磅礴,远超李慕自身所拥有,甚至远超三界任何至强准圣。
可惜没有无骨舍利,这些法力他只能调用,无法炼化吸收,将之彻底变成自己的。
而这股法力,却只是十六颗舍利威能的不到一成而已,十成威能究竟有多强,李慕也无法测度,反正至少可以秒杀无天。
“师弟,打完这一场,杀光前来的魔兵后,我们下一步往哪里去?”
李慕早有腹稿,道:“去东华山,请东华帝君暂时照看灵童,咱们则是设法去冥界援救师父他们。”
孙悟空欣然道:“好,跟俺想的差不多,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嘿嘿嘿……”
……
翌日,营山县城法场。
白莲花一身囚衣,跪在行刑台上。
怀抱鬼头大刀,身着大红马褂,敞胸露怀,满脸横肉的刽子手站在她身后。
百姓将法场围了个水泄不通,让县太爷饶恕白莲花的呼声此起彼伏。
自白莲花落草以来,劫掠的都是富户豪绅,杀的皆是欺压百姓的土豪恶霸,对普通百姓不仅秋毫无犯,反而是为民除害。
因此普通百姓并不惧恨她,反而十分爱戴。
监斩台上,县太爷看看天色,自桌上拔出一支令箭抛下,大喝道:“午时三刻已到,斩。”
一名衙役端着一碗酒送上行刑台,刽子手取过酒碗,一口气闷掉一半,剩下一半噗的一声喷到刀上。
放下酒碗,刽子手走到白莲花身后,高高举起了鬼头刀。
“刀下留人。”
鬼头刀正要重重落下,场边突然响起的一声大喝,让刽子手连忙收力。
此乃刑场规则,在刑场上,无论你喊任何话,都没有半点用处,可刽子手一旦听到“刀下留人”四个字,就必须暂停行刑。
这个规则起源于唐,一直沿用至清。
在刑场上,无论囚犯自己还是场外之人,都可以喊出这四个字。
若是囚犯喊出这四个字,并认为自己存在冤屈,案子就必须发回重审。
如果重审之后并无冤屈之处,那么囚犯的斩首之刑,就会改成凌迟处死,即千刀万剐。
而场外之人喊出这四个字,若无正当理由,便会被叛鞭挞之刑,并监禁三年。
因此在刑场上,没有人敢贸然喊出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一出,法场之上当即一静,所有人都往发声之处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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