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九章:律法之书-《在子爵领开始当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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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称作是大哥的居民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措辞,开口道:“上面写的内容不是很多,大概的内容是:领主大人昨天弄出了一个东西……”
“嗯嗯,这个我知道,昨天的时候我还感受到了呢,那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触。”
“别打断我啊,那东西叫做律法之书,上面记载了我们格里芬领地的所有的法律,然后会派发给格里芬领里的所有的公职人员,他们在办事的时候必须手持着律法之书,把自己的手放在律法之书上进行宣誓,否则的话,那个公职人员就不能代表领主大人行驶他的权力。”
“完了?”
“对啊,我都说了内容很少的。”
“那这写的是什么东西啊?我怎么听你说了,也听不懂啊。”
“我也看不懂啊,不过只要是领主大人弄出来的东西那就一定是好东西的了,我们过段时间在去看的话,估计就能看明白了。”
“那律法之书呢?这是什么东西?”
“别问我了,我都说了我不懂了啊,领主大人都发出公告出来了,肯定是对我们有益处的。”
“切,你还说自己读过书呢,这都不懂。”
“哎,你别跑,我打死你啊,吃完饭骂厨子,你这混蛋玩意。”
……
在告示张贴出去后,整个格里芬领地里的领民都知道了有这一回事,不过大部分人都闹不明白这玩意用什么用,难不成只要把手放在律法之书上,这样就可以制止那些公职人员的腐败和堕落了吗?
靠什么,靠那些公职人员的良心吗?
……
在告示张贴出去之前,里根就已经把上千本的律法之书给送到了下面城镇里的政务府中,然后转交给里那些城镇里的公职人员。
让那些公职人员把律法之书里面的东西给记在脑子里,而且在外面执行公务的时候,都必须将律法之书给带出去。
不过对于这样的规定,有不少的公职人员嗤之以鼻,根本就不在乎,无非觉得就是上面又弄出了什么新的政策了,自己等人只需要收敛个几天,后面自己还是想干嘛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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