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意外被抓-《凶案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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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她呀,我也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她叫什么,我们是夜店认识的。我给了她三万块钱,她自然就跟着我走了啊。”郭国庆忽闪着眼睛说道:“就是这么简单啊,况且我还给她找了一条狗,她当然愿意啦。”

    我轻轻的拍着桌子,然后问道:“那么,你为什么杀了罗兰,而不是杀了那个女人!

    “这很简单啊。”郭国庆一脸疑惑的看着我:“难道你不懂么?这些女人是干什么的,是在夜店里的人啊,她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用自己的身体换钱啊。这种女生,你怎么能杀了她们呢?而罗兰这些货色,表面上扮演出一副温柔可爱的外表了,可内心却是****无比,表里不一!”

    “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你明白么?”说道这里的时候,郭国庆显的很是激动。

    看起来,郭国庆的童年对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细细说来,郭国庆的母亲应该就属于是他口中所说的罗兰那种女人的典范了。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副夫妻生活很幸福的假象来,而实际上,却是和别人偷情。

    “她们本身就告诉你了,她们是出来卖的。这是多么善良的女孩子,可其余的那些人,明明有男朋友,被我的迷惑之下,竟然就跟我走了。你说,三年前我杀了的那些人,是白杀的么?”

    “那还不是你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来?”我继续说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三年前我绝对不会只杀四个人而已!”郭国庆似乎对我的话感到很是愤怒:“我的确是这样做的,可是很多人见我提出要和她们**的时候,就将我赶开了,可唯独那四个女人答应了。”

    “呵呵,这些女人本就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些被带了绿帽子的男人啊,我都是为了他们好!”郭国庆喊道。

    我皱起了眉头,看起来三年前对于郭国庆的调查并没彻底的完成,这也是正好赶上了那个浪潮,所以最后没有仔细的询问下,就不得已将其放走了。说白了,郭国庆一直活在自己童年的阴影中。

    “为什么时隔三年又作案了?”我问道。

    “因为我快十六岁了啊。”郭国庆笑着说道:“过了十六岁,我就要承担一部分的刑事责任了,所以我自然要在十六岁来到前,做出这些事情啊!这个道理,我十三岁杀人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难道你们会不明白?”

    听到了郭国庆的话,我们不由的愤怒,同时又感到一阵不安来。冷静的杀人,又能冷静的利用法律来作为自己的武器,这样的城府,恐怕是那些精于阴谋的人都比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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