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老板,你仔细看看,在山谷另一侧一个十几头组成的团体当中是不是有一只特别雄壮的雄鹿在一个岩石后面露出了一只鹿头,头上的角特别漂亮,达到十六个叉左右十分难得。” 杨勇一听到这话立马就心花怒放里面叫唤道。 “在哪呢?在哪呢!带给我看看,哈哈哈哈,今天的运气真不错。” 史密斯仔细的为杨勇指了一下路线,杨勇观察之后嘴角开始上扬,兴奋得双手直哆嗦。 史密斯说的果然没错,这小子眼睛真尖,一只特别雄壮的雄鹿只露出了一只鹿头,剩下的身子常在岩石后面,居然被史密斯这个小子现。 而且这只鹿的鹿角,达到了惊人的十六个叉可以说是传说级别的顶级鹿角,可遇而不可求的鹿角啊!把这只大角麋鹿猎回去自己立马就会成为四兄弟当中头把交椅,任何人都比不了自己的收获,你说杨勇能不兴奋吗。 寻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目标,杨勇开始布置行动方案,由于这群大角麋鹿的数量太多达到七十多只,雄性大角麋鹿,雌性大角麋鹿,还有那些麋鹿的幼崽一样都不缺。 自己又是三个人,目标就是那只十六叉鹿角的雄鹿,是不是有点得不偿失?这么多猎物在面前就猎捕一只雄鹿也太浪费资源了吧。 所以杨勇准备分一下工,枪法最好的当然是史密斯,要负责的就是那十六叉鹿角的雄鹿争取一枪毙命。 这一次可不是瞄着眼睛开枪,而是瞄准心脏开枪,因为这只雄鹿的鹿头是最好的标本,稍微有一点破损杨勇心都跟着疼。 总不可能把鹿头打一个窟窿,而自己和向导两个人两把猎枪打一只小鹿,作为今天晚上的晚餐,上百公斤的小麋鹿正好可以用两个人抬回营地,晚餐就吃烤小麋鹿。(未完待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