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毒味相投,狼狈为奸-《刑警异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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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多周知,“复华社”并不是一个慈善机构!长久以来,该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一直仰仗于他们分布于全球的毒品网络!每一年他们都会在大宗的毒品交易中,获取大量的周转资金和非法盈利。

    随着“复华社”在大6地区不断的渗透和壮大,该组织在大6建立起了一条贯通南北的“毒品绿色通道”:由北方某邻国大批量、大规模生产的“现代类化工毒品”,通过这条通道被运抵南方,再经过集散销往世界各地;而南方某著名毒品出产国所生产的“传统类毒品”,则也通过这条通道运至我国北方地区,进行集散和销售。

    滨城,地处胶东半岛的东北端,铁路、6路交通十分便捷,海上轮渡又可直达东三省!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滨城成为了“复华社”那条“毒品绿色通道”的交通枢纽和重要集散地。

    “复华社”通过那条新的销售途径大肆敛财,可是好景不长,出事了:那一年,这条“毒品绿色通道”突然惨遭打击、不再畅通,而那个生状况的“断点”,恰恰就是滨城!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摧毁设立在滨城的“复华社毒品交通站”的,竟然不是政府的禁毒机构和缉毒组织,而是作为“同行”的另一个“贩毒团伙”:范锦阳和范锦明。

    原来,范锦明兄弟二人当年为了垄断滨城的毒品交易,他们率领一众团伙成员血洗了滨城的毒品市场,曾经隐匿在滨城的其他贩毒团伙,几乎被他们横扫殆尽!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作为诸多贩毒团伙的“主要供货方”,“复华社”的那个所谓的交通站也未能幸免于难,交通站的两名领导级人物就此失踪,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既然找到了问题的根源,那么就要想办法去解决问题。“复华社”希望袁方能利用他的关系网络,在短时间内重建“滨城交通站”,并恢复“毒品通道”的畅通。

    可这就让袁方为难了:他当然可以利用自己所控制的“官方关系”,来清剿范锦明的贩毒团伙,可如此一来势必会造成相当巨大的响动,“复华社”下一步的工作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可是如果不铲除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害群之马”,那条“毒品通道”就无法畅通……

    就在袁方左右为难之际,李维将这件事情对袁方作了分析:

    范锦明犯罪团伙,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扫荡滨城的毒品市场,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他们就是一群为了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亡命之徒!可是,他们在滨城制造了这么大的响动,可公安机关竟然没有抓到他们的任何把柄和罪证!这又说明了什么?这说明那伙人不光组织严密、做事缜密,而且在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内部,很可能安插有他们的“眼线”。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自己的“关系网”。

    假如这些推断和分析成立,那么要将范锦明团伙铲除,就绝非易事了!

    李维的建议是:既然太过冒险、又没有“铲除”的万全之策,那为什么不将那伙势力加以利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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