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高贵的君王可不是那样轻易就会死去的生命,你们只是杀死了他的肉体,但没能杀死他的精神。”参孙笑的很诡秘,就像站在云端上的众神看待无知的凡人,“龙王只要在死前留下了茧,就能无数次重生,单从这个字眼来理解,你很可能会以为那是类似蛋之类的东西,这是一个误区。茧确实是龙王复生的最好形式,因为只要时间足够漫长,通过茧化就能以最完美的形态复活,从诞生开始,就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和过去所有的学识以及记忆。” “但除此以外,龙王还有别的重生方式,那就是肉体与精神的分离。”参孙说,“我在水底找到了主君的遗体,基本上只能叫做烂肉了,但他的骨骼还保留完好,龙骨十字里依然留存着他的力量。我吃掉了那份力量的瞬间,忽然感觉到我的身体里还留存着主君的精神,他在呼唤我的名字。那一刻我就明白,主君还信任着我,他在自己死之前把一部分精神放在了我身上,唯有我得到他的力量时,两部分才会相互呼应,最终将再度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诞生出新的青铜与火之王。” “所以如果龙王用的是第二种方法,阻止他复活的唯一办法就是让拥有他力量的骸骨和拥有他精神的东西永远不能接触?”路明菲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尼玛是什么神奇的生命!简直已经穿越到玄幻小说里了好不好?什么斗尊强者身体自爆还留一缕魂魄,就能找个肉身夺舍? “但这种方法的效果远远比不上第一种,因为留存下来的精神是有限的,如果想要和持有的人沟通,那就会消耗一部分,用完了就没有了,这样残缺复活出来的并不完整,很大可能是白纸一张。”参孙说,“主君认为以我个人,想要在这个混血种已经很强大的时代生活下去很难,我身上还留存着他的骨血,再过几千年他就能再度回归。为了保证这次复活的安全性,我们需要找一个合适的合作者,他说这个人必须是你。” “他有没有考虑过我是卡塞尔学院的人……”路明菲觉得信息量太大她有点懵逼,“我们学院里全都是屠龙狂人,校长更是坚定的屠龙者,挥舞着战旗说要杀光世界上一切龙族!我要是和你们合作那就是通敌大罪,要被吊起来抽鞭子往伤口灌辣椒油的!” “我觉得你之前想要让主君逃跑的想法也和通敌没什么区别啊。”参孙歪着脑袋,表示不是很能理解,“你看,主君已经被迫分离肉体与精神了,下次复活要几千年呢!跟你们这个时代的人类压根就没关系了。最近我看那什么报纸,几千年后人类还能不能在地球上活着都是个问题,到那时候谁还管什么龙族不龙族的?重点是要放眼当下!” 路明菲总觉得参孙说话的这口气听上去很是耳熟,仔细一想这他妈不是性转芬格尔的赖皮口气么!只要一提到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芬格尔那张嘴脸就和谄媚的狗差不多。参孙小姐你虽然没有那么无耻下贱,但这副诡辩的模样也很有油腻的师姐潜质啊! “我倒是有过贼心,可还真就没那个贼胆……”路明菲紧抱双肩瑟瑟发抖,好表示自己是个身娇体柔易推倒的美少女,吃不起学院那套审讯通敌罪人的招数。 “如果再对上一次主君,或者我这样的敌人,明菲小姐你觉得自己有多少胜算?”参孙忽然换了副高高在上的口气。 “……零。”路明菲不太想承认,如果天光因为天气或者环境问题受限,而且不依靠路茗沢,那么概率只有零。甚至严格说起来如果真的不想再借助任何来自路茗沢的恩惠导致更多的悲剧,那么天光其实也得抛弃,那样她路明菲就真的是废柴一条的s级,要啥啥不行,连捏只鸡都困难了。 参孙很满意这个回答,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的光。她往路明菲那边挪了挪,轻舒手臂揽住她搂向自己,和她脸颊相贴,把那个kfc的袋子挡在面前。 “这样就没人看得到我们了,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商谈,有没有放心一些?我对自己这些天来的表现还是有信心的,没有人能识破我的真实身份。”参孙低声说,“听你的意思,你呆的那个什么卡塞尔学院是个混血种的聚集地,将来少不了还要去杀别的龙,不得不说以你现在的条件很危险,天光是个很有两面性的言灵,遇到雨雪天和密闭的环境就会歇菜,而龙族封茧的地方少不了都在人迹罕至的遗迹里。” “你什么意思嘛。”路明菲觉得参孙的葫芦里在卖些诡异的药,正在想办法忽悠她吃下去。 “主君是青铜与火之王,而我同时是主君的佩剑,内侍和近臣,这意味着我既可以照顾他的起居,也能在他不方便出面的时候代替他征战,甚至可以辅左他使用炼金术。不太想自夸,但以我的剑术,你们现在这个时代估计没有什么人能轻易抗衡,而且主君的炼金术,我多少也会一些。”参孙拿肩膀挤挤路明菲,满脸春光明媚,“听起来还蛮有诱惑力的吧?青铜与之王的炼金术欸!古代秘传的剑技欸!我的要求不高,有吃有住就好了,钱我会自己赚!而且我还可以当你的侍女,保准把你侍奉的漂漂亮亮每天出门都是街上最好看的大小姐!这么划算的交易只要你点个头就行嘞!不会吃亏的啦亲!” 路明菲简直要对这个180度大变样的参孙五体投地了,才出来几天啊尼玛淘宝腔都学会了?!别说是什么给黑太子集团跳舞当超模,要是把她送进淘宝店里,估计一个月都能混成销售主管。这种干啥啥都行,还身负顶级技艺的姑娘现在低声下气地求抱她的大腿……虽然知道里面有和老唐那份交情的成分在,可还是感觉很微妙的叫人心情愉悦哎! 青铜与火之王的炼金术!参孙的战斗技巧!不是正好想着不要再被路茗沢那个小魔鬼欺骗了么!这是完美送上门来的福利呀!与之相比通敌罪名算什么?就算被逮捕了也可以带着自己将来的光辉战绩,说你们看看我路明菲都杀了多少龙了,我为卡塞尔流过血,我为卡塞尔卖过命,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一个大功臣!声泪俱下描绘过去的种种艰辛,配合上美少女那柔情似水的垂怜,再怎么钢铁的汉子也该跪下来认罪了! “我能先听听你的安排么?”路明菲觉得还是有必要再问一下。 参孙眼睛一亮,这句话显然是松了口风,她赶紧拿出自己的那只红包大方的拍在路明菲手上:“我在你家附近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公寓,不过还没怎么装修比较清水,想着等你来了再做决定。不过我的钱就那么多了,最近可能需要小姐你接济一下。”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yeguoyuedu】 这画风转变的可真快,马上就变成小姐了,总有种自己身在古代,是路府大家闺秀的感觉……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好像还不赖,除了在卡塞尔,路明菲很少有被人这样抱大腿的时候。她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恺撒是那种无论站在哪里,好像身上都有盏聚光灯在照耀的感觉了。除了他本身足够优秀,更多的是很多人的喝彩让他充满自信,觉得自己什么都做得到,通常也做得很好,这样就愈发的滚雪球,被吹捧,干大事,干大事,被吹捧,最后变成牛逼哄哄的学生会老大。 第(2/3)页